【吏奉法律 不可枉也】
及良病,上临视之,问所欲言,良曰:“素与李子春厚,今犯罪,怀令赵熹欲杀之,愿乞其命。” 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良无复言。
一一《资治通鉴 · 汉纪三十五》
以上《资治通鉴》的记载,说的是光武帝刘秀的叔叔刘良病重,刘秀亲临探视,询问刘良有什么事要说。刘良说:“我与李子春素来关系很好,现在李子春(因两个孙子杀人)犯了罪,怀县县令赵熹要杀他,我愿意请求皇上放他一条生路。” 光武帝听后,对刘良说:“怀县令执行法律,不应叫他因私枉法。更何况李子春他也确实犯了罪。” 光武帝一句话,说得刘良没有话说。
春雨无声点评:
“吏奉法律,不可枉也。” 光武帝支持执法如山的怀县县令, 口气是生硬的,态度是坚决的。这体现了中兴之君的法律意识,更昭示了开明之君的公平理念。此外,这个话如果是对一般人说的,倒不足为奇,可光武帝这话偏偏是对刘良说的,更凸显了刘秀的伟大。要知道,刘良不仅仅是刘秀的亲叔父,而且是抚养刘秀长大成人的“准父亲”(《后汉书》:刘秀“年九岁而孤,养于叔父良”)! 从这一点看,刘秀身为皇帝,至高无上,却带头奉法,不徇私情,更是廉政的楷模。
(来源:廉洁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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