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志愿者在市李湾路口、东园高杆灯、人民路与民主路路口开展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行人不按信号灯行走、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枣阳市交警大队还在市光武路与民主路路口启用了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自动抓拍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枣阳市交警大队二中队负责人何俊介绍,对现场查获的闯红灯行人,我们一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或抄告其所在单位,给予罚款10元处罚。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给予罚款50元处罚。对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给予罚款10元处罚并曝光。非机动车逆行的,罚款20元。对拒绝接受罚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依法扣留非机动车。对驾驶摩托车闯红灯的,处以200罚款、记6分,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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