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入全省育肥猪养殖保险试点县市

我市是生猪养殖大市,为切实增强我市养殖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养殖户的持续增收和良性发展,市财政部门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将枣阳市列入到全省五个育肥猪保险试点县市之一。

育肥猪保险责任就是对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雷击、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各类疫病等情况进行投保;投保标的是体重在20公斤(含)以上的育肥猪;保险对象是从事育肥猪养殖的年出栏1万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合作社、企业;单位保额为每头800元;保险费率5%。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每头育肥猪保费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负担20%、县级财政承担10%、农户承担20%。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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