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办事处获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日前,省交通厅发文,鄂交农〔2019〕186号通报表彰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枣阳市南城办事处受表彰。

根据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条件及考评细则,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及考核验收工作。通过县市(乡镇)自评、市州初审推荐、第三方外业核查和省市联合考核验收等程序,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经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枣阳市南城办事处等45个乡镇为2018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并给予每个示范乡镇20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奖励。(通讯员:杨天菊 汤燕舞 )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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