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四措并举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短短30天,扶贫资金支付率提升15个百分点。截至目前,财政扶贫资金总支付率达到88%。
发送督办函。对扶贫资金,该局及时分配到相关部门执行,发送督办函,督促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加快形成实际支出。
实行预拨资金。结合项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资金监管主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门实行资金预拨,让资金跟着项目走。同时,建立完善“后监督”机制,对于预拨资金强化监督,防止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
通报支出进度。强化日常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对于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
纳入目标考核。将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建立激励惩罚互动机制,绩效考评目标和结果作为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通过对预算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促进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讯员:王霞 剧红)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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