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决战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慈善捐赠活动,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决战决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2月21日民政部《进一步动员部署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的单位(枣阳市红十字会、枣阳市慈善会等),经市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可以对社会公开发布募捐款物的公告,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任何有关疫情防控的公开募捐活动公告。
二、防控款物确有缺口的单位,可以直接向所在镇、办、区防控指挥部或者直接向市指挥部反映实际情况,由指挥部统一给予协调解决,不可自行在各类媒体或其他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发布公开募集公告。
三、对不按规定执行,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媒体和各类公共平台发布募捐公告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对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督。举报电话:13972055335
枣阳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2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