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离枣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的补充通知
各镇(办、区)、市农业农村局防控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严格的离 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的决策部署,根据省、襄阳市指挥部通知精神,现就继续严格执行离枣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允许通行范围
除各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水电油气、市政交通、邮政通讯、物流配送、医药储运销等涉及国计民生工作人员的申请受理、审批以外,其他人员暂不受理、审批。何时受理、审批将根据防疫形势的发展而定。
二、离枣要求
符合允许通行范围的离枣人员先向其目的地所属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提出返回申请,由所属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征得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防控指挥部同意。同时,在我市疾控部门办理健康证明。离枣人员离开时,由防控指挥部派驻各路口服务站点检查人员审核申请书(同意文书电子稿)、健康证明,经体温检测后登记放行。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离枣人员审核表》,连同目的地审核申请书(同意文书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箱报各镇(办、区)、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区)、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范围进行审核,填写《离枣人员审核表》,加盖防控指挥部印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打包上传市防控指挥部交通组邮箱。
(二)市疾控中心审核离枣人员身份、审核申请书(同意文书电子稿),按规定程序出具健康证明。
(三)市防控指挥部将证明材料反馈给各镇(办、区)、市农业农村局,各地及时向申请人交付相关资料,并通知其按规定时间和路线离枣。
四、核验要求
市防控指挥部派驻各路口服务站点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手续不全的人员一律劝返,并提示其完善手续。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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