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阳市纪委监委创新审理工作机制,出台《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改变了传统的自查自审模式,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的职责,实现了区域内量纪平衡。
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实际工作中,依旧存在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查审不分、水平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枣阳市纪委监委推行乡镇自办案件集中交叉审理工作,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查办案件,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填报集中审理登记表,报送至案件审理室,审理室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需要审理的案件现场集中交叉审理。在集中交叉审理过程中,各审理组对提出的疑难问题、审理意见现场交流讨论,并面对面解答,起到审理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据悉,下一步,该市还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改革实际,探索指定审理、交叉审理等有机结合的审理模式,改进和加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质量。(王国军 涂新玉 )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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