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7月5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长江禁渔令,依法打击经营非法捕捞渔具和餐食汉江鱼虾的行为,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

摸清底数。对全市范围内从事渔具经营户、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餐馆、商超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和建立进货台账,加强水产品的溯源性。

全面排查。对各类渔具店进行检查,严禁销售电捕鱼器具、地笼网等非法捕捞渔具及毒饵等产品;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店堂内外广告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汉江鱼”等字样,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商超、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禁售野生汉江鱼。

强化宣传。对渔具店、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部位进行走访宣传,张贴禁渔公告,发放宣传单;利用商超、药店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在农贸市场、餐饮聚集区、商超悬挂禁渔宣传横幅。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渔具经营户31家、农贸市场、商超水产经营户80家次,检查餐饮单位112家次,悬挂宣传横幅23幅、发放宣传单300份,相关检查仍在进行中。

(来源:市场监管局   编辑:张贝  审核:张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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