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

枣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决定: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至26日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枣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枣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枣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四)审查枣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枣阳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枣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查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测评;

(九)通过关于设立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十)其他事项。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