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的一封信

致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的一封信

全市各餐饮单位及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的春节,全面落实各方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我市冬春疫情防控无疏漏,现对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全市各级餐饮单位

1.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所有进入各级餐饮场所人员须佩戴口罩,实行“扫码+测温”,合理设置桌椅间距,控制单桌用餐人数和人员安全距离,主动提供并严格落实“公勺公筷”,引导消费者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就餐,制止餐饮浪费。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或社区、卫健部门)。

2. 保障就餐环境干净卫生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坚持戴口罩上岗,杜绝带病上岗。做好日常内外环境消杀,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换气,安装油烟净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提供未经消毒、消毒不合格或消毒标识不完整的餐饮具。

3.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采购食材包括食品相关产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从合法渠道购进。拒绝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证不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不得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不采购、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广大市民朋友、消费者

1.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食品。

2.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聚会聚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避免参加,并落实报告制度和有关健康管理规定。遵守对来枣返枣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特别是对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及时报告。

3. 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自觉落实好“一米线”“戴口罩”“隔位坐”等疫情防控措施。进入酒店须佩戴口罩,主动“扫码+测温”进入,用餐前后清洗双手并做好消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要遮掩,讲卫生讲礼仪。文明就餐,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反对餐饮浪费。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枣阳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物品防控组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