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答

一、《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下简称救助制度)什么时间出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2019年4月18日,襄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襄政发〔2019〕8号)。

救助年龄扩大。以前是对0-10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现在扩大至15岁残疾儿童。

救助项目增加。开展视障类、肢体类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3类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救助标准提高。对视障类、肢体类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3类项目救助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二、残疾儿童救助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力争到2025年,让全市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和个性化康复服务,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权益。

三、残疾儿童救助对象面向哪些?

答:1.具有襄阳市户籍(含本市居住证、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0-15岁;3.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4.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配合。

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放宽救助对象年龄和救助范围。

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主要包含哪些?

答:主要包含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残疾儿童视障手术类、肢体手术类、机构康复训练类、辅助器具适配类等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五、残疾儿童手术类救助项目标准是多少?

答:残疾儿童手术类救助项目主要包含视障类手术、肢体类手术。

视障类手术:诊断明确的先天性白内障儿童。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按单眼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0元。术后视觉功能训练每人不超过2000元/年。

肢体类手术:诊断明确的脊柱裂、多指(趾)、并指(趾)、脊柱及骨性胸廓先天性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型及脱位;先天性关节畸型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等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有康复潜力的儿童。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予以救助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20000元补助(每年限一次手术),术后康复训练费每人不超过12000元/年(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具体补助标准:1.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小于4000元(含)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3000元;2.自付费用超过4000元的,在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超出部分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为20000元。

六、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类项目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诊断明确的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脑瘫)、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0-6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7-15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救助经费拨付给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七、残疾儿童辅具适配类项目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基本辅助器具补贴标准600元/人/年。残疾儿童需求适配辅具2-3件/人/年,可按其生长发育需求每年更换。

八、残疾儿童康复安置渠道包括哪些?

答:残疾儿童康复安置渠道包括:

1. 经授权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和康复救助的残联、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所属公益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专业组织设立的康复机构。

2.通过政府招标,购买社会化康复服务,转介残疾儿童享受中标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

3.经县级残联同意,残疾儿童在异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按本级救助标准补贴所产生的康复费用。

九、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是如何确定和管理的?

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在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定点康复机构确定、管理按照省级规定要求执行,实行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确认、省级备案公布程序。

十、残疾儿童申请救助流程是什么?

(一)自愿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向户籍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二)审核确定

县级残联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对象、受助项目、救助标准、康复安置机构和救助经费补贴方式,并及时向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反馈。

(三)实施救助

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十一、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类项目经费如何结算?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相关补助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 县(市、区)、开发区残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或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将补贴经费及时拨付到定点康复机构。

十二、《救助制度》规定各相关部门职责是什么?

答:各地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残联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残联组织。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当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筛查掌握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公开择优原则,筛选确定为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定点康复机构,共同履行对康复机构的监管责任。

2.教育部门。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加强残疾儿童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特殊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小学或幼儿园提供支持保障。在教育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职务评聘中,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3.民政部门。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对其他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也要予以临时救助。

4.财政部门。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和本级预算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及时拨付康复经费。

5.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将残疾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根据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需求,逐步增设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程序。探索将残疾儿童门诊医疗康复费用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视同分级转介的一类医疗单位,落实同等报销比例等优惠措施。

6.卫健部门。依托卫健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登记、报告制度,与同级残联实行信息共享。推动康复医学诊断标准、评估量表和应用技术规程的研发与推广工作,逐步推行康复医学与残疾预防的有效对接。

7.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康复机构登记,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8.扶贫部门。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精准扶贫和健康扶贫重点内容,确保相关政策向贫困残疾儿童倾斜,加大贫困残疾儿童的兜底保障力度,对建档立卡的残疾儿童家庭予以精准帮扶。

十三、办理机构: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联系电话

襄城区残联  0710-3607302

樊城区残联  0710-3237774

襄州区残联  0710-2837198

枣阳市残联  0710-6322528

老河口市残联  0710-8237072

宜城市残联  0710-4213103

南漳县残联  0710-5241444

保康县残联  0710-5811182

谷城县残联  0710-7233438

高新区社会事务办  0710-3313713

东津新区社会事务办0710-3352903

鱼梁洲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0710-343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