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让残疾人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

《通知》指出,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在原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分别与脱贫县、一般县按6:4、5:5的比例分担,以后年度纳入预算。《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相关工作,今年上半年补发资金应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残联将积极与民政局等部门沟通联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符合条件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落实情况,全面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水平,确保不漏一人,不断增强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来源:市残联 檀志忠 田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