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万涛同志因工作变动书面提出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万涛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枣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24日
(2021年2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万涛同志因工作变动书面提出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万涛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枣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