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市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
引导资金拟奖补名单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函〔2020〕5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获得2020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用于纳入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研发、重点品牌推广、示范园区提升、领军人才培训)奖补,服务业相关奖励政策兑现,以及省“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奖补等,促进服务业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现将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发展和改革局,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和反馈查核结果。
联系地址:枣阳市朝阳路5号发展和改革局403室
联系电话:0710-6226561
电子邮箱:hbzyjhj@163.com
附件:1.枣阳市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奖补公示名单
2.枣阳市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1
枣阳市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奖补公示名单
一、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奖励
(一)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
枣阳市汉文化产业园区 50万元
(二)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
湖北大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万元
(三)省级服务业领军人才
李世国 湖北大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万元
毛 柳 湖北大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万元
二、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
(一)2019年度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
枣阳市嘉洲建材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市博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兴荣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万象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5万元
湖北省楚天玫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市阳光中学 5万元
枣阳市宏兴运输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市天乐物流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市恒昌汽车修理公司 5万元
枣阳泰兴医院 5万元
枣阳市金达运输有限公司 5万元
枣阳市金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5万元
枣阳市烨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万元
(二)2020年度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
25万元,待2020年度服务业统计工作完成后,再根据统计部门提供企业名单进行奖励。
三、“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补助
汉文化产业园(N1)文旅商业综合服务区项目 60万元
白水寺景区4A创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15万元
水墨佳园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15万元
玫瑰海景区改造项目 15万元
鉴禧礼宴项目 15万元
附件2
枣阳市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
为表彰我市在201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评估中获得“突出贡献单位”,省发改委下达我市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为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拟定如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五个一百工程”和服务业役后重振为抓手,加快服务业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奖补范围
(一)已纳入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示范园区和领军人才。
(二)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
(三)“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补助。
三、奖补对象
(一)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奖励
1.重点企业。我市纳入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企业1家,即:湖北大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示范园区。我市纳入省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1个,即:枣阳市汉文化产业园区。
3.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我市参加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训班培训并已结业的有2名:李世国、毛柳。
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品牌目前我市还没有入选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
1.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重点对2019年度新增入库服务业企业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共计14家企业,分别为:枣阳市嘉洲建材有限公司、枣阳市博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枣阳兴荣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枣阳万象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湖北省楚天玫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枣阳市阳光中学、枣阳市宏兴运输有限公司、枣阳市天乐物流有限公司、枣阳市恒昌汽车修理公司、枣阳泰兴医院、枣阳市金达运输有限公司、枣阳市金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枣阳市烨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开展服务业企业进规入库培育。待2020年度统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名单,对2020年度新增入库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
(三)“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补助
结合今年受疫情影响情况,重点对今年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旅游业和住宿餐饮业项目进行奖补。共5个项目,分别为:汉文化产业园(N1)文旅商业综合服务区项目、白水寺景区4A创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水墨佳园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玫瑰海景区改造项目、鉴禧礼宴项目。
四、奖补依据
1.《湖北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县服务业发展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服务办发〔2019〕1号);2.《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9〕29号);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4.《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评估情况的通报》(鄂服务〔2020〕2号);5.《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函〔2020〕59号);6.《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襄发改服务〔2020〕430号);7.《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示范园区名单的通知》(鄂服务〔2020〕4号);8.《省发改委关于确定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14〕30号);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阳市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枣政发〔2020〕5号);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服务业疫后加快发展的意见》(枣政办发〔2020〕6号)等。
五、资金来源及标准
枣阳市在201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评估中获得“全省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省发改委下达我市2020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
(一)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奖励
按照《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襄发改服务〔2020〕430号),对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奖励50万元,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奖励15万元,重点企业奖励5万元。
(二)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
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阳市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枣政发〔2020〕5号)和省重点企业奖励标准,对2019年度新增入库服务业企业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
(三)“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补助
“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产业项目综合考虑对全市服务业的影响带动力、投资额度、受疫情影响等情况,分别给予汉文化产业园(N1)文旅商业综合服务区项目60万元补助,白水寺景区4A创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水墨佳园生态旅游开发项目、玫瑰海景区改造项目、鉴禧礼宴项目各15万元补助。
六、使用管理
报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市发改局与市财政局共同落实奖补资金,并严格按照《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