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提速升级的决策部署,激励中小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规模不断壮大,竞争力不断增强,以企业的不断成长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现行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
此次修订的服务业企业成长奖励方案,将奖励标准由原来的企业和个体户一个标准,调整为企业一个标准、个体户一个标准,并重点围绕提升企业奖励标准进行调整。奖励措施主要分为激励中小企业成长壮大、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和激励企业提升统计质量三项内容。
一是激励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将服务业企业入库的奖励标准设定为企业法人和个体户两个标准,个体户的奖励标准为1万元,企业法人的奖励标准为5万元。同时规定入库后3年内退库企业再次入库时不给予奖励。
二是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规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度进入全国、省、襄阳市相关百强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激励企业提升统计质量。对按照统计联网直报要求每月按时报送统计数据,且年度保持正常增长的服务业企业,每年给予一定统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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