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
靳谢兵同志枣阳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钱 忠同志枣阳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撤销:
徐波同志枣阳市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9日
2021年7月29日,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
靳谢兵同志枣阳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钱 忠同志枣阳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撤销:
徐波同志枣阳市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