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涉烟违法案件的公告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涉烟违法案件的公告

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查获以下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枣阳市民主路38号,联系电话:0710-6243150)。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自处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者于十五日内向枣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