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21年第二季度40%救济对象公示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函〔2016〕152号)的精神,现将我市第二季度保障对象(四月126人、五月122人、六月121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0-6163733、0710-6327903 。电子邮箱:zyshjzj@163.com。

附件:2021年二季度40%救济对象花名册

枣阳市社会救助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