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6月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枣阳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7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枣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枣阳市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践行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枣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摆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襄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刻反思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不足,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认领问题不推诿、整改问题不手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襄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毅力,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枣阳市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统筹推进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先后对重点项目建设、水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整改事项进行现场督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扎实推动整改事项具体落实,全市各地各单位全面开展对照整改,形成了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强大整改合力。
(三)从严从细抓整改。精心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子方案,印制《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路径图》,实行挂图作战、清单推进。建立“每周一统计、每周一督办、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先后印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5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6期、巡视整改工作提示6次、督办函20份,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组建4个整改落实督查组,围绕城建、水利、工业、农业等领域整改事项强力督办。市委巡视整改办、市委督查组、各牵头单位累计开展集中问题研判43次,先后开展200多次现场督查、重点督办,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从快从严从实从细高效开展。
(四)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衔接,“全面改”与“深入改”有机统一,注重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融入和服务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结合起来,同加快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做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东翼支撑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以巡视整改促进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果检验整改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宣传抓得不深入,组织宣讲覆盖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重新开展宣讲,实现宣讲全覆盖。加强督导检查,将各地理论宣讲“三库”建立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情况作为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市委政治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和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
2.关于“组织学习参与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枣阳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强化学习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学习要求,认真落实缺席补学制度,确保学习效果。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各地各单位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紧紧围绕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学习主题,认真做好组织筹备、资料留存、研讨发言记录整理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好学习研讨,确保中心组学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4.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步伐不够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招引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二是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枣阳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首次将新征地、新建厂房纳入补贴范围。组织实施枣阳市稳住经济稳岗增产支持政策,出台改造项目补贴实施细则,开展两次申报,已兑现完毕。三是实施制造业产业链链长行动,制定《枣阳市制造业产业链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成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助力企业提高技术开发水平。
5.关于“整治河湖‘四乱’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问题立行立改,完成25处“四乱”问题清理工作。二是持续做好督查督办,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推进,督促各镇(办、区)排查整治新增河道养殖问题,防止已整治坑塘死灰复燃。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河湖长制考评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
6.关于“排污口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视指出的两处污水渗漏和污水溢流问题,采取开挖注浆等工艺进行封堵,并迅速清污。同时,将排污口所在片区列入2024年片区改造计划,全面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彻底解决溢流口雨季污水入河问题。修订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对城区排污口和溢流口坚持“一月一巡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关于“排查治理黑臭水体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指出的双庆沟等3条黑臭水体迅速开展专项治理,2023年9月8日,住建部对相关水体进行抽检,水质全部达标。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开展了专项排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8.关于“雨污分流工程、排水管网排查推进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全面完成排水管网普查工作,排查总量达529.94公里。结合沿河西路等3个片区改造,设计新建改造雨污管道26.35公里。下一步,将分期推进城区雨污分流二期工程,积极谋划雨污分流三期工程,申请国债资金,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9.关于“防洪体系建设行动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河道环境治理力度,筑牢河道安全防线。积极对接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上报投资项目,完成境内有治理任务的8条河流项目赋码和入库。按照《襄阳市中小河流系统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加快滚河流域枣阳境内防洪治理项目推进,滚河、华阳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初稿已完成,小黄河等六条河流初步设计单位招标已挂网,三里岗等29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
10.关于“谋深做实项目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行首席服务官工作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大招商力度,增加项目储备,严格审核把控,规范项目“源头”招引。2023年,全市共有175个项目开工入库,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8个。
11.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不够,没有主板上市工业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上市企业培育,开展上市培训21场次,服务推动企业上市。米朗公司、隆胜四海公司上市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加大龙头企业培养,2023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三是优化服务保障,持续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和“企业生产促进月”活动,帮助企业化解矛盾困难。
12.关于“对营商环境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共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9次,印发了《枣阳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和《枣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含两网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创建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56个(省级9个,襄阳市级47个),在襄阳市2023年8月开展的全市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枣阳市位列第2名。
13.关于“推动涉企案件执行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枣阳市“综合治理执行难E键联办”平台作用,加大拒执罪查处力度;加大涉企案件专项常态化执行力度,开展“雷霆2023”专项执行活动;出台《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加强部门协作,高效推进“执转破”工作。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已达到全省平均值以上,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超过省、襄阳市平均值。
14.关于“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9月7日,涉及的30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租金减免政策已全面落实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单位管理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要求,强化了基础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
15.关于“惠企政策重制定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惠企政策兑现,2022年度枣阳市企业上云工程财政奖励资金于2023年5月19日全部兑现到位;2022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共计6个项目补贴资金于2023年9月19日全部兑现到位。优化涉企政策,制定《关于加快推动枣阳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首次将新征地、新建厂房纳入补贴范围。
16.关于“城镇化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制定人口城镇化率发展目标,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新(改)建镇区道路80公里、游园广场71个、公厕20座、农贸市场10座、垃圾分类分拣中心16座,提升城镇集聚能力。落实“三个全面放开”政策,2023年办理迁移城镇入户人员3850人,7个村通过国家“村改居”属性变更,新纳入城镇人口32482人。
17.关于“市民之家等民生工程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协调督办,市民之家项目如期推进,所有工程均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截至2023年12月底,平林等10个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主体施工已全部完成。
18.关于“构建三级服务体系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整合优化综合受理窗口设置,调优配强工作人员,新增进驻事项306项。北城办事处等15个镇(办、区)新增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人员25人,476项应进事项全部入驻。
19.关于“产业发展项目投入大收益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项目底数。对产生收益的产业项目建立专项专档,加强监管,确保收益持续稳定。二是加大产业投入力度。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到64.37%,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876万元。投资建设的300个红托竹荪智慧方舱已全部投入使用,可带动脱贫群众300余户,年均增收约2万元/舱。三是探索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南城—吴店乡村振兴示范片已完成创建,2023年11月,已通过襄阳组织验收,将在壮大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20.关于“农业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农业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原因,对已统筹收回但仍需要使用的资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拨付。对没有统筹收回的项目资金,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建设进度,达到支付条件后及时拨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防止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现象发生。
21.关于“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不够,桃加工规上企业只有1家”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农业产业尤其是桃加工产业招商力度,总投资1.1亿元的江西硅博枣阳水果蔬菜深加工项目已通过市招委会审议,年可加工鲜桃3万吨,兴达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生产设备技改升级,对原生产设备进行增容改造,年新增桃加工能力8000吨。2023年拨付贷款贴息资金876万元,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桃子深加工龙头企业总数达到4家。
22.关于“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辟水源、科学调度,采取境内水库放水、提引唐白河水、协调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调丹江水、跨辖区调水等农业灌溉保障方案,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用水。二是针对干旱影响群众饮水的问题,采取架设应急水泵、加粗供水管道、增加加压泵、分时分片供水应急送水等方式,及时启动应急供水机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3.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拨付垃圾治理以奖代补资金6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超过人均40元的标准。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制度,对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做到应支尽支,确保按要求保障到位。
24.关于“落实社会风险防控责任不够有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反邪教、市域社会治理、禁毒、防电诈等社会宣传,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平安建设氛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调处矛盾纠纷3672件。强化巡防巡控,全面提升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依托“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的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2023年枣阳市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25.关于“化解信访矛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市领导接访约访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强化日常调度。组建5个督导组,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等情况开展督查。三是强化专项整治。成立十大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班,对2023年以来未化解的进京上访案件、上级交办重点案件等,全部实行市“四大家”领导包案,逐案分类化解。
26.关于“学生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配备213名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建设校园心理辅导室139间,在全市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重点场所安装隐形防护网5.4万平方米,配备专职校园保安,实施校园监控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宣讲,落实校园安全教育“1530”制度,全面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常态化开展校车安全联合检查、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安全防护能力。
27.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事故警示警醒,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常态化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系列活动。制定《2023年枣阳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第一轮安全生产巡查。
28.关于“矿山修复治理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视指出的停工矿山加大修复治理力度,主要机械设备现已拆除,去除功能化已完成,正在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逐步进行绿化复垦。完善工作机制,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加强矿山修复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29.关于“打击非法采制砂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9日,34处洗制砂和囤砂点全部完成了整改和关停任务。2023年9月10日,恒实矿业3条洗砂生产线全部拆除,砂场堆砂全部清运完毕,邢川水库恢复原貌。
30.关于“整治土地‘非粮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原地恢复、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等方式整治1063亩,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动态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全面压实各地各部门的耕地保护工作责任,规范用地行为。
3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工。2019-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情况,待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后,拟通过使用政府债券资金予以解决。
3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以及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全市贯彻落实。2023年9月28日,九届市委常委会第61次会议专题听取2023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出台《关于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指出问题,督促市住建局就多名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就项目监管不力问题作专题报告,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9名市委常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
34.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充分,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监督检查等理论业务知识以及各类法规制度培训26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强化督办考核,制定《2023年镇(办、区)纪(工)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通过周督办、月调度等方式压紧压实各办案部门主体责任,促进日常监督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各镇(办、区)纪(工)委自办案件达227件。
35.关于“派出机构履行日常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枣阳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派出机构日常履职、日常监督工作落实,推动日常监督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办理各类案件175件,占全市办案总数比例大幅度提升。
36.关于“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市“关键少数”在枣阳分会场参加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枣阳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每季度收集市委常委、市直单位和镇(办、区)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并将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37.关于“扩大政府投资工程邀标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废止《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正确适用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通知》,将《招投标法》等文件和招标投标“负面清单”列入培训内容,对招投标代理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各乡镇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38.关于“落实招标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修订枣阳市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行为。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文件和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培训力度,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能力,制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并公布实施,明确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类别范围。
39.关于“部分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废止《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正确适用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监管职责,引导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通过监督检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招标采购制度。
40.关于“雨污分流一期工程等项目未按规定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投标流程。制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办法》,鼓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斥、限制市场竞争。二是加强执法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新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随机抽查,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
41.关于“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加强对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核和企业诚信度资质审核,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明确规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价活动,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竞拍,降低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重新制定枣阳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
4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培训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3.关于“‘三资’监管不力,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各镇(办、区)按照资产不漏一处的原则,于2023年10月8日全部录入完成。二是开展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市16个镇(办、区)的“三资”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规范“三资”监管水平。三是完善制度。印发《枣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44.关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残疾人家庭改造项目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了全部更换。二是组织专班对残疾人证件办理等事关服务残疾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排查,制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改进干部作风。三是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枣阳市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清单》,下发了《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提醒函》,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反面典型通报、曝光力度,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吸取教训。
46.关于“大院家属区与办公区用水不区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每栋户型情况,为大院家属区每户加装水表1—5块,按照商业小区的管理模式,实行先充值后用水,共安装水表2167块,对大院家属区与办公区用水进行了区分。
47.关于“违规接待违规吃喝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接待费用支付和报销审核,规范接待清单制度。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吃喝问题的意见》。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市大力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发《关于印发〈公务(商务)接待管理正负面清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
48.关于“某乡镇个别村违反零招待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吃喝问题的意见》,制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修订完善《枣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明确“三资”监管制度,制发《关于印发〈公务(商务)接待管理正负面清单〉的通知》,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
49.关于“不担当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紧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纪法宣讲、文化展演等方式深化警示教育,鼓励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反面典型通报、曝光力度,2023年10月市纪委监委通报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3起11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吸取教训。
50.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视指出的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的问题逐项剖析原因,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修订2023年市委常委会年度议题计划。三是严格落实《中共枣阳市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枣阳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上会程序。对需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定期梳理,跟踪督办议题承办单位,及时上报上会研究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一事不漏。
51.关于“重大事项讨论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市委常委会会议程序,凡同意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将会议材料送达全体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做好发言准备。二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要求人人表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52.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反思,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制定《市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原则、内容、程序,会前收集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审阅把关。
53.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收缴证件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和证件管理工作。二是制定了《枣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手续、证件管理工作规程》,明确相关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是将各地各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加强抽查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召开了全市组织系统“组工夜校”,对全市组工干部、部分年轻干部进行了培训。
54.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本单位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全市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三是以“组工夜校”为载体,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升党务干部抓机关党建的能力和水平。印发《枣阳市机关党建考评细则》,明确标准及要求,压实党建责任。
55.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超大支部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摸排情况,对该转接党员党组织关系的及时转接、符合设置党总支条件的设置为党总支、符合设置党委条件的设置为党委,对排查出的超大支部全部调整规范到位。下一步,依托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全市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情况,发现超大党支部问题及时提醒整改,确保全市党组织规范化设置。
56.关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配备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配备,巡视指出的全市空缺的15个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均已调整配备到位。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月对全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空缺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加大选优配强力度,出现空缺按期调整到位。三是加强机制保障,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市镇村逐级动态建立在外乡贤能人库,举办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培训班,加强村干部激励保障,落实《枣阳市村干部报酬拨付办法》等机制,确保村干部队伍立身安心。
57.关于“阵地建设有短板,南城街道福瑞社区等党群服务中心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建工作专班,逐个调研督办,已完成福瑞社区等21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深入推进“红管家”行动,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红管家”行动提升湾组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58.关于“开展‘一下三民’活动不到位,推动问题办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指出的大商园改造项目已全面完成。坚持举一反三,对“四大家”领导领办的“三张清单”进行逐一核查,其他项目均在2022年底按时完成。对2023年新建立的“三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紧盯问题完成情况,一月一督办,下发《关于建立“三张清单”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确保“三张清单”中问题事项及时解决到位。
59.关于“推进共同缔造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0月底,巡视指出的尚未完成的共同缔造试点村10个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一是指导省级试点村持续巩固共同缔造成果,结合常态化“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常态化解决民生实事。二是将共同缔造工作成效和乡镇党委专题研究共同缔造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推动乡镇党委重视和加强共同缔造工作。三是聚焦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推行党建引领湾组治理,推动共同缔造由开展活动向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60.关于“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挪用各类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等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全面清查,已追回全部资金492万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资金使用,严格专款专用,让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襄阳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中央、省委和襄阳市委决策部署在枣阳落地生根。
(二)坚定不移完成整改任务。根据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打好整改任务清零“攻坚战”和整改成果巩固“持久战”。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保持关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扩大整改效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再强措施、再加力度、再严责任,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问题整改早日见底清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查漏补缺,制定治本之策,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织牢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不空转,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锲而不舍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坚定不移做强产业、做大城市、做优环境、做多人口,以流域综合治理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以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绿色高效产业体系,以城乡焕新迭代打造绿色低碳样板城市,以增进民生福祉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家园,以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全力“建设副中心、做强东翼支撑、实现百强进位”,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转化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先行区建设的枣阳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2月25日至3月15日。联系方式:电话:0710-6226802(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湖北省枣阳市朝阳路5号(市委办收);邮编:441200;电子邮箱:zyswzgb@126.com。
中共枣阳市委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