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调解 五保老人当庭拿到赔偿款

“这是被告的转款信息,原告,核查一下。”

“谢谢法官,赔偿款已经收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5月30日,枣阳市人民法院新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让年近八旬的王某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王某系一名“五保户”,今年78岁,平时和弟弟王老二一起生活。2023年10月8日,王老二在门口水泥地坪施工时,雇请刘某使用挖机平整土地。施工中,刘某在倒车时将在一旁义务帮工的王某脚压伤。

事发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12天,刘某支付医疗费4000元。之后,经襄阳汇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8级伤残。

对于赔偿问题,王某与刘某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王某将其诉至新市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1.6万余元。

“王某受伤,完全是自己的责任。另外,主人家王老二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面对原告的起诉,刘某申请追加雇主王老二为被告参加诉讼。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沈黎明立即了解案情,理清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案件判决后可能会面临执行难问题,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开庭时,又组织调解,但双方还有一定的争议,不愿意妥协。

对此,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庭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双方代理人沟通,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5月30日,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逐渐缩小双方矛盾,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刘某支付原告王某赔偿款44000元,并当场以转账方式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该赔偿纠纷案结事了。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新市法庭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积极能动履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传递司法温度。

来源:市人民法院  梁军

编辑:张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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