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不合分手,16.8万彩礼要退还吗?

男女双方订婚后发生矛盾,继而分手,彩礼应当如何处理?7月3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七方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庭返还原告彩礼款10万元,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6月,22岁的周某某与26岁的王女士相识于抖音直播间。随着网聊的深入,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一周后,双方确认恋爱关系,并开始了同居生活。  

2024年1月,王女士怀孕后,双方开始谈婚论嫁。2月19日,周家根据地方习俗,前往女方家里商定婚事,并支付彩礼款16.8万元。

但是好景不长,订婚后王女士发现双方性格不和,经常为了琐事争吵,两人的关系开始降至“冰点”。不久,他们分开居住,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

由于双方的感情无法维系,又对彩礼的退还意见不一,于是,周某某和父母将王女士及其父母一纸诉状告上七方法庭,要求返还彩礼16.8万元。

“同居期间,周某某要求本人辞职在家照顾其日常起居,这段时间没有经济来源。收到彩礼后,主要用于两人同居期间的生活开支、怀孕检查、流产住院治疗、筹备婚礼等方面。”法庭上,针对周某某的起诉,王女士辩称,经医院检查,胎儿因为无心跳,不得不做流产,这给女方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男方要承担责任。双方不能缔结婚姻,完全是男方的过分行为所导致。关于彩礼,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退还5万元。

“王女士作为抖音聊天主播,认识的异性很多,还经常在朋友圈发他们的照片。”周某某表示,关于被告流产的孩子,是不是原告的,没有鉴定证明。只有在查明胎儿与自己有血缘关系情况下,才愿意进行补偿。

庭审中,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张家政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以今年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当事人做思想教育和疏导,以及引用审理的典型案例释法,渐渐缩小了双方的诉求差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退回彩礼款10万元。 至此,该起婚约财产纠纷通过调解得以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市法院  梁军

编辑:张壹豪  余梓嫚(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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