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公安局,救助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
当日上午,该局接到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电话,该辖区市民发现一只疑似鹰的鸟,市野保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收治。经辨认,该只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属猛禽类,经工作人员的喂水、喂食,这只凤头鹰慢慢恢复了精神状态。通过仔细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凤头鹰身体健康状况较好,体表无受伤痕迹,符合直接野外生存的条件,适宜放归自然。当日下午,市野保站工作人员选择适宜林地环境将救助的凤头鹰放归自然。
据统计,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10余次接到市民求助电话,成功救助和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娃娃鱼、红隼、翠鸟等10余只。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付莹雪
编辑:张壹豪 余梓嫚(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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