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欠款未归还,枣阳法官5天调解止纠纷

“谢谢法官从中调解,帮我拿回欠款,解了我多年的心结。”近日,收到货款的原告高某向枣阳法院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2018年,郭某由于经济困难,常在高某的农资店赊购农药、化肥等产品。截至2019年2月,经双方对账,郭某累计欠款6600元,遂向高某出具欠条一张。

后高某多次找郭某催要货款,郭某以家庭困难为由一直拖欠。郭某的哥哥知悉情况后,曾借款让弟弟偿还债务,但郭某拿到钱后投资做生意亏了,导致欠款久拖未了。

无奈之下,今年9月9日,高某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枣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6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艾斌详细梳理案情,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决定通过调解更有利于解决双方间的矛盾。

一开始原告的情绪非常激动且不同意调解,后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分析、解释下,情绪慢慢有所缓和。

而被告则称,种了几亩地仅够维持生活,本想做生意赚了钱还欠款,结果又亏了,家庭实在困难,暂时无法一次性给付货款。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告耐心地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如拒不偿还欠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将对其诚信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消除对抗情绪。

最终,原告同意在金额上予以让步,但需要被告一次性结清欠款。

9月14日,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郭某积极筹款将4000元货款一次性付给了高某。至此,该案仅用5天案结事了。

来源:市法院  梁军  彭继恒

编辑:张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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