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枣阳民警在行动

11月12日上午,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组织民辅警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在村口、主要路口张贴交通安全海报和警示标语,用通俗易懂的画面和文字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村村通”广播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村民不要乘坐超载农用车辆、无牌无证摩托车等;在商场超市、公交站台、农村集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发放宣传册,对过往行人开展交通安全劝导;走进农户家中,与村民面对面交流,解答他们在交通出行方面的困惑,使交通安全意识在农村落地生根。

在线上,民警还通过“一村一辅”联络群和警民微信群,发布交通安全知识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案例解析等内容。通过这种全方位的宣传模式,进一步增强村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讯员:祝莹莹 张通

编辑:张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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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谢 强